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穗荔人社监字〔2023〕9-1号)
广东省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向你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荔人社监字〔2023〕9-1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荔人社监字〔2023〕9-1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图:组织社矫对象参观非遗文化街)
(图:司法社工使用沙游治疗技术开展心理矫治)
(图:组织社矫对象学习就业政策、体验灵活就业手工制作)
(图:社矫对象参与公益服务活动)
(图:社矫对象为长者配餐)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荔湾区司法局组建“一湾晴朗工作室”,采取“矫正+”的教育帮扶模式,发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通过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全方位促成社矫对象在文化认同、心理健康、就业、社区融入等方面的再社会化,扎实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以“矫正+荔湾文化”提升社矫对象文化正向认同。司法社工结合西关地方文化及社矫对象休闲娱乐需求,充分发挥地方文化魅力,开展“荔湾食”“荔湾景”“荔湾情”特色主题活动。元旦期间,司法社工组织139名社矫对象参加4场“荔湾食”主题活动,鼓励社矫对象带家人参加品尝荔湾美食活动,在活动中感悟浓浓的乡情、亲情或爱情,引导他们进一步增强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春节来临之际,司法社工组织130名社矫对象参加8场“荔湾景”主题活动,让其在走进充满广府特色的唯美岭南意蕴的社区、街巷之中积极分享各自的家乡文化特色和故事。在两会期间,司法社工组织279名社矫对象参加8场“荔湾情”
以“矫正+心理辅导”筑牢社矫对象心理健康防线。荔湾区着力打造“一湾晴朗工作室”,聚焦心理矫治,发挥司法社工专业能力,开展“一湾晴朗心,矫正有晴时”的特色服务项目。司法社工应用沙盘游戏治疗、SFBT(焦点解决短期治疗)等方式,为社矫对象开展矫正适应、生活压力辅导、抗拒情绪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辅导工作。司法社工在矫正初期使用沙盘游戏治疗技术,带领社矫对象制作“我的社矫生活”主题沙盘,帮助其厘清在矫正期内生活和工作规划,为其提供科学化、专业化的心理矫治服务,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探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心”模式,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今年3至4月份期间,司法社工采用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共处理了5宗社矫对象心理健康问题,通过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引导社矫对象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重塑自我,并重返社会。
以“矫正+职业培训”拓宽社矫对象就业渠道。重点关注社矫对象就业困难情况,及时、准确了解其职业技能、就业意愿,联动荔湾职建、心明爱海珠精综等单位,开展心明爱就业项目、豆妈手工外包等项目,提供就业知识解答、职业技能培训、灵活就业体验、就业政策讲解等帮扶服务。通过引进社会力量、企业资源,多渠道提供就业指引,实现“矫正监管——就业帮扶——回归社会”的有效闭环。4月22日,司法社工组织26名社矫对象开展“劳动有法 就业有路”灵活就业帮扶活动,为就业困难及灵活就业的社矫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树立正确的生产生活观念,开阔就业创业的眼界思路,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以“矫正+党群服务”助力社矫对象融入社会。为社矫对象搭建起社区交流平台,将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入到社矫对象社会化再教育工作中,联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工站等,安排社矫对象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所在社区开展的便民设施指引、垃圾分类等公益服务活动,帮助其更好地接纳自我和融入社会。今年以来,司法社工组织28名社矫对象参与白鹤洞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引导他们在平等、尊重、和谐的公益活动中修复社会关系,在融入社会过程中体现个人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
以“矫正+助老服务”引导社矫对象传播正能量。司法社工组织社矫对象协助颐康中心完成长者饭堂就餐刷卡、分餐、次日就餐登记、场地清洁消毒以及困难长者上门送餐等工作。活动参与达到66人次,服务长者约800人次。通过引导社矫对象服务社会、感恩社会、融入社会这一方式,激发社矫对象的感恩之心,让社矫对象学会在实际行动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用爱心传递正能量,感受到被社会需要的快乐,增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社矫对象培养敬业崇法、善行善举的优良作风。
“善矫者矫人心”,心理矫治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了新动能,提升了社区矫正效果。近年来,荔湾区司法局打造“一湾晴朗工作室”,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围绕减少重新犯罪率、化解心理积怨、疏导心理问题、促进邻里关爱、维护社区稳定等要点,采用“矫正+”的帮扶模式,运用心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社矫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从心理矫治中探寻心理损伤治愈的力量,帮助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大水漫灌式粗放矫治向量体裁衣式精准矫治的转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坦尾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西塱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坦尾村、西塱村。
坦尾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增设便民服务中心,坦尾西路、坦尾中街路面改造提升,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更新公共空间铺装、空间提质,升级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等。
西塱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线”整治,对裕安路、裕富路等7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增设公共厕所,增设消防设施和移动站,湛冲边坡隐患治理,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升级应急服务设施救护中心,增设社区颐康服务站、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等。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
坦尾片区:暂定估算总投资6875.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481.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5.39万元。
西塱片区:暂定估算总投资17941.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549.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63.29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服务期限
1.工作内容:完成坦尾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西塱片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工程项目概算及调整概算、工程预算、变更预算审核、结算(对于区财政局不进行结算财政评审的合同结算)等造价审核服务,出具审核报告。项目概算及调整概算、变更预算审核费用已在工程预算审核费用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付。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需要。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后为止。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在报价单位注册(注: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本项目前期参与单位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此次询比活动。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253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伍仟叁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1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1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21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5月22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69677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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