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街:组织开展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第一期)培训(组图)
(图:学员们参观中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图:学员们观看党员教育电视片《光》)
(图:学员们围坐在一起分享心得感悟)
(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与学员们合影留念)
在荔湾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的统一部署下,6月3日上午,中南街道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共17人次参观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对街道治理工作、公共服务、品牌特色有了基础性的了解,并共同观看了党员教育电视片《光》,通过观看“中国好人”张倩昕的先进事迹,进一步锤炼党性,随后17名学员围坐在一起,就入党动机、学习培训心得、思想感悟等畅所欲言,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不断严格要求自我,坚持向党组织靠拢不动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曹艳敏参加了此次培训,并对学员们寄予了厚望,希望他们永葆学习的热忱,听党话、跟党走,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中南事业,共同推动中南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我街道街情街史的认识,着力提升了学员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切实提高了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更加坚定了学员入党的信念和决心。

(图:居民参与控烟知识问答)
(图:为居民提供义诊服务)
今年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为了推进无烟广州建设,倡导无烟生活理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近日,彩虹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举办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搭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海报、发放宣传物料、免费测量血压、血糖等多种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居民科普烟草对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倡导无烟文化,呼吁居民关注身体健康,远离烟草。本次活动6名劝导员戴章上岗,义诊咨询55人次,派发控烟宣传折页、控烟海报及控烟纸巾、毛巾等220份,增强公众健康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控烟行动的氛围,共建无烟环境。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 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鉴定工作 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通过公开询比,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鉴定工作
二、询比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对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工程荔湾区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及房屋建筑年代检测鉴定,预计房屋征拆面积约13884平方米。
2.服务地点:荔湾区。
3.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及完成相关检测鉴定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根据现场检测数据,编制出具《房屋鉴定报告》。
4.服务工作经费:暂定金额416500.00 元,最终按实结算。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以上)并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服务费:
各报价单位依据粤建检协[2015]8号文《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等相关的收费标准,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投标下浮率,服务费以限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服务费包括提供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税等可预见费用和不可预见服务风险费用。
2.结算方式:
⑴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416500.00 元,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在【0.00%-10.00%】区间内填报,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不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⑵结算: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按报价文件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标准进行计价收取。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06月05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06月09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06月12日上午 9:30—10:30 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401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80503517
询比代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3115093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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