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2020佛山禅城区公租房租金参考价(最新)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资料
*1.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点击打开),收原件1份。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监护人代办申请的提交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提供整本户口簿复印件,集体户籍除外)1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主要包括有反映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明细或银行卡流水账单(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或用人单位证明,存折明细或银行卡流水账单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证明收原件1份。
*4.诚信承诺书、监护人承诺书(点击下载),收原件1份。
5.本市居住证,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本市时需要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学生证或兵役登记证明,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户籍迁入的证明或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从佛山市外迁入村委会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8.在本市内宅基地分配及股份分红的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从佛山市外迁入村委会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9.婚姻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再婚的提交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结婚证及丧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0.抚养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有扶养关系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1.低保或特困家庭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区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2.优抚证,属优抚对象、烈士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提交,残疾人提交残疾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3.荣誉证明,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4.重大疾病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重大疾病的须提交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专科医生对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的明确诊断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5.发票或价值评估报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车位、商铺等非住宅或汽车等资产的,提交相关发票或一年内的价值评估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6.房屋鉴定报告,拥有的住宅属危房的,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7.法院判决书,房屋被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属他人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8.征收合同,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9.资产凭证或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银行存款、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的,提交凭证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0.上一年度公积金缴费存折或缴纳清单,有缴纳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缴费存折复印件1 份或缴纳清单原件1 份。
21.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固定工作的人提供原件1份。
带“*”的为必须材料。其他材料根据《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情况如实提供。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并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资料
详细材料请到申请处咨询
城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根据禅城区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变化,视情况启动评估工作并作出相应调整。
人社君查阅了近几年的参考价发现,与之前两次公布的参考价相比,此次公布的租金参考价总体保持下降水平,除少部分有所提升外,大部分的均有不同幅度的下调。
如张槎智慧新城公租房,带家私电器的租金在2014年为每月每平方米32.7元,不带家私电器则为每月每平方米30.2元,到了2015年,分别下调为为每月每平方米26.5元与为每月每平方米23.8元,此次则下调为每月每平方米23.8元与每月每平方米21元。
城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禅城区保障家庭缴纳的租金标准根据其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分为:免租(本档次租金标准为1元/平方米,有电梯为1.2元/平方米)、房屋所在地市场租金参考价10%等七个层级进行收取。
 
首先,要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及《佛山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佛府〔2008〕90号)精神,为保障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全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暂行规定。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具有禅城区居民户口,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本暂行规定的家庭。
第三条 廉租住房建设纳入我区的住房建设规划。
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局)负责编制廉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建设、管理工作。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并会同区民政局、镇(街道)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廉租住房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提供廉租住房住户的经济变动信息。
区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年度预算,并落实资金,监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和建设资金的使用。
区国土、规划部门配合做好编制廉租住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落实土地供应。
区物价、税务部门配合做好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拟定及相关的工作。
区审计部门负责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廉租房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保障对象
第四条 申请本区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一般以户口簿登记的户主为申请人,由户口簿记载的与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应不属于村集体建房(村改居)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我区城镇同一地址常住户口且实际共同居住。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三)居住情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 未租住政府公房且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 有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3. 既租住政府公房,也有自有住房的,以租住公房建筑面积与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
说明:原有自有住房,现已拆迁并以货币方式进行了补偿,该房屋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住房,没有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住房补贴的。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过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过房产(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出售过房产的除外)。
(六)家庭成员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
佛山公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办理对象:政府向申请政府投资筹集公租房尚未轮候到位的家庭人均收入为本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的保障对象按月按核定的标准发放补贴。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公租房的信息,请点击【佛山公租房专题】
申请对象
个人(家庭)申请人才公寓(政府筹集人才公寓)的条件:
在禅城区工作的各类型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在禅城区已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可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人才公寓: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人才;
3.经区人才服务管理部门确认的禅城区急需引进的人才。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如已经在本区或佛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居住的,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单位自管公房。
(四)申请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申请人没有享受过本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所在企业(单位)当年没有享受本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人才公寓有富余时,申请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报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申请流程(按照下述步骤)
1.查看相关政策法规
2.查看申请条件
3. 准备申请材料
4.申请资格审核(提出申请→企业初审→区人才部门复审评分→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资格确认)
5.配租
申请材料
   请注意:以下申请材料全部需交验原件,务必带齐,避免遗漏!
所在区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禅城区
申请登记表
收原件
户口簿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历证明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技术证书(或区级人才引进证明)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荣誉证书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发明专利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劳动合同》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社保证明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计划生育证明诚信承诺书
交验原件
入住企业承租的公寓需提供企业人才证明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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