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务局领导带队到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开展调研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5月10日上午,市港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袁越带队到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就港口泊位升级改造以及其他生产经营问题开展调研。相关处室及黄埔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与调研。
调研组现场查看了新沙港区1-5#泊位及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详细了解码头前沿布局与危险货物堆存规划,认真听取新沙公司关于泊位升级改造前期工作及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袁越强调,调研组要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新沙公司要从码头泊位升级改造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入手,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科学编制方案,提前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协同推进现有码头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工作合力。要科学制定堆存方式,建立应急预案,配备齐全设施设备,统筹好安全与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向你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荔人社监字〔2023〕9-1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穗荔人社监字〔2023〕9-1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南漖路延长线项目涉高速公路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内容:南漖路延长线项目道路为东西向规划支路,规划红线宽20米,长约720米。本项目因穿越环城高速、东新高速公路用地,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0〕1号),需对项目实施涉环城高速、东新高速编制《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评价项目实施对公路的影响。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905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63.4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开展南漖路延长线项目涉及环城高速、东新高速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工作,编制项目施工对既有环城高速、东新高速的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2.服务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从对既有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影响考虑,查找、分析和预测涉路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以及对既有公路相关基础设施的影响,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涉公路施工许可为止。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注:如涉及资质证书延期的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延期公告截图);
②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公路专业);
③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评价;或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信评价。
3.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①南漖路延长线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州市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此次询比活动。
②与本涉路工程项目单位或者既有公路经营企业存在管理隶属关系的单位(报价人自行承诺);
③承担本项目涉路施工许可审批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单位(报价人自行承诺)。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36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1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16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5月21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5月22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1179317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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