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 一“城芯靓地”挂牌 ! 配套商业、教育资源!
8月4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公开港口路12号地块
挂牌出让公告
挂牌文件显示,港口路12号地块(下称“12号地块”)位于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黎明路南侧、港口路西侧,属港口路片区。地块起拍价47700万,初始楼面地价为8000元/平方米。
按新规!超高阳台率
根据规划条件,12号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23373.26平方米(约合35.06亩),地块分为A、B、C、D四部分,其中A、C地块净用地面积合共约19874.98㎡,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不高于28%,绿地率大于25%;B地块规划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D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
值得一提的是,12号地块属于新规地块,阳台率可达30%。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审核表,套内阳台率面积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30%时,套内阳台面积折半可谓套内阳台计算面积。
地理位置优越
12号地块位于石湾奔赴“千亿镇街”重要组成的港口路片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交通条件,使其成为今年禅城土地市场当之无愧的“封面之作”。
交通方面,地块毗邻双地铁交汇核心——湾华地铁站,步行距离不足600米,畅享便捷通勤;同时地块700米半径范围内分布天虹购物中心、鸿海市场、嘉港市场等商业配套,以及佛山第三中学、石湾一幼陶湾分园、市机关幼儿园(东平园)等优质教育资源;周边粤海拾桂府、龙光君悦华府、碧桂园城市花园等高端住宅小区林立,烟火气与品质感交织成醇熟的生活图景。
此外,该片区集聚了包括中国中药(香港联交所上市企业)、青山控股华南总部(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总部及高新发展大厦等优质产业载体,是禅城构筑产城融合新高地拼图的重要一角。12号地块便利的交通条件、成熟的商业配套和日臻完善的公共设施,将共同勾勒出高品质城市中心的图景。
佛实分校区代建
挂牌文件显示,12号地块将与位于黎明二路南侧、港口路东侧的港口路13号地块(下称“13号地块”)进行联合开发。13号地块规划为中小学教育用地,用地面积约21808.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5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9350平方米),计划建设佛山市实验学校港口路校区,总投资规模控制在约2.2亿元,学校整体配置按近期36班,中远期60班标准设计。
挂牌文件要求,12号地块竞得人将同时承担学校的施工过程代建工作,加快学校建设,补齐片区教育配套。
同时,13号地块拟建学校效果图、概念设计示意图也首次披露,可以看到,除教学楼外,拟建学校将配套建设体育馆、食堂、图书馆、200米跑道、室外篮球场等。
根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佛山市实验学校港口路校区建设工程招标计划此前已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预公示,招标计划包括佛山市实验学校港口路校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BIM等项目内容。显然港口路佛山市实验学校港口路校区项目前期工作早已同步启动,可以预见学校将在港口路12号地块正式出让不久后将正式破土动工。
港口路片区高端楼盘均已进入清盘阶段,作为片区近年来唯一新盘的港口路12号地块蓄势待发,在佛山市实验学校港口路校区这一教育王牌的高能加持下,可谓潜力无限。

截至8月6日上午7:35,禅城区,顺德区,高明区,南海九江、丹灶、狮山,三水大塘、芦苞、南山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全市其余镇街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顺德区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正在生效。预计今天白天佛山市仍有明显降雨过程,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展望7日降雨减弱,午后仍有雷雨风险。近期佛山降雨频繁,土壤含水量高,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请继续做好相关防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按照强化普及普惠、稳妥有序推进、加大政府投入、经费合理分担的原则,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教育成本,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意见》提出,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坚持保基本、保普惠,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意见》要求,各省要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本地区已实施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好衔接。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控,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拖欠教师工资。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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